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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中医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本文来源: 系统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中医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1〕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全国中医药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24号)的有关要求,推动各中医医院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将“三好一满意”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充分、有效结合起来,经研究,我局决定召开全国中医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前一阶段全国中医医院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交流全国中医医院开展“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活动和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经验。
二、会议时间

  2011年10月28日(会期1天),27日报到。

  三、会议地点

  山西晋祠宾馆(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晋祠风景名胜旅游区669号,电话:0351-6099999)。

  四、参加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处级以上负责人各1人;

  (二)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局主管中医药工作领导各1人;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中医医院院长或党委书记,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主管院校长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  (管)医院院长或党委书记。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五、其他

  (一)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本省、本单位所属中医医院参会,并统一填报回执(附件2),于10月20日前传真至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食宿、交通费自理,其他费用由会议承担。

  (三)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酒店路线图见附件3。

  (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闫秀丽 董云龙

      电 话:010-59957796 59957688

      山西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 赵红娟

      电 话:0351-3580786

      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李晓伟

      电 话:0351-6528388

      传 真:0351-6528638

  

       附件:1.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2.会议回执

                3.酒店路线图(略)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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