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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律己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努力增强几个意识

发布时间:2015-09-28 16:49:25 来源:宣传办公室
2015年08月24日16:44    来源:中直党建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对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各级党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特别是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提出了“五个必须”的要求: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围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增强以下几个意识:
   一、要增强忠诚意识,始终忠于党和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绝对忠诚于党是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根本政治要求,是党的事业顺利发展的坚强政治保证。加强政治忠诚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党章赋予党的干部的根本义务,也是党对党的干部最基本的政治品质要求,更是党性教育的根基之所在。共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的人,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基本政治素养,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政治品格。要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必须对党高度信赖,做到热爱党、拥护党、永远跟党走”,坚信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时刻牢记“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常怀忧党忧民之心,恪尽兴党利民之责,常念党和人民之托,善于从兴旺中预见危机,从机遇中看到挑战,从有利中看到不利,从成绩中看到差距,时刻保持对形势的清醒判断,始终保持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存而不忘亡的强烈忧患意识,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始终怀着对党的无比忠诚之心,保持正确的前进航向不动摇。
   二、要增强政治意识,始终做到顾全大局。讲政治、顾大局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最基本的素质。只有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和崇高的政治理想,胸怀大局,服务大局,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才能更好地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要重视政治学习,及时理解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了解上级乃至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紧迫的使命感,去带头学习、深入思考,坚持不懈地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立身之本,学以致用,用有所成,把学习的收获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干好工作的本领。要把具体工作放在大政方针下去思考、去谋划、去开展,做到高度一致、合拍共振、落到实处,善于把上级乃至中央精神与部门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真正做到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统一,做到在维护大局的前提下实现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不做可能对大局产生消极影响和负面作用的事,自觉纠正只凭行业思维办事的片面认识,不断增强自己的政治思维和政治智慧,学会权衡利弊、趋利避害,尽量避免头脑简单、目光短浅、思路狭窄、就事论事,避免只顾眼前、只想局部、不想长远。
   三、要增强党章意识,始终将党章作为党性修养之本。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这个党的根本大法,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时刻牢记入党誓词,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事业发展和本职工作中,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特别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努力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要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刻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增强为民用权的意识和为民谋利的能力,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履职尽责的根本,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第一标准,诚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自觉维护党的形象,从自我做起,从自身严起,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敢于坚持立场、挺起腰杆,理直气壮地同一切诋毁党的形象、损害党的声誉、破坏党的团结的言行作坚决斗争。
   四、要增强纪律意识,始终做到远离高压线。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只有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保证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令行禁止,才能将我们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党的纪律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因而,党的纪律是党对党员的刚性约束,是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底线。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对《党章》、《党纪处分条例》和各项党的纪律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敢于坚持原则,带头弘扬正气,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尤其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要深刻认识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要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些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规矩。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对党是不是忠诚,这“五个必须”是重要的考验、根本的检验。总之,要坚决做到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决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五、要增强法律意识,始终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在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过民主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制度、文化制度和人权保障制度的规范化、法律化。因而,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党章》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列为党员应尽的义务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对未来中国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规划部署的同时,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切实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可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是摆在全体党员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作为党员干部要将法治意识铭刻心中并认真遵守,才能使之成为保护我们的护身符和有效屏障,在人生道路上少犯乃至不犯错误而奋勇前行。为此,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深刻认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要将宪法法律作为最高行为准则和不可逾越的红线,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带头依法办事,绝不违法行使权力,绝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加强对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制度的深入学习,不断增长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努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六、要增强团结意识,始终做到求真务实。合,则无往而不利。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生产力。团结实干的良好风气,历来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是科学发展进程中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克服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坚强保障。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讲团结,顾大局,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该请示的请示,该报告的报告,坚决按照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办事。要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严格按照党章要求,经常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积极主动地检查自己的思想与言行,认真分析自己的缺点错误,明确提出改进改正的措施,同时要积极开展相互批评,以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而慎重地对其他同志的缺点错误进行严肃认真的批评,帮助其他同志认识和改正错误,并以诚恳的态度对待别人的批评,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认真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尊重规律、真抓实干的政绩观,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埋头苦干,狠抓落实,把抓落实的出发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把抓落实的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把抓落实的重点放到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打好基础上,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真正干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要大力弘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务必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保持和发扬革命先辈们的奉献精神、拼搏精神,谦虚谨慎,无私奉献,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以优良作风带领群众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大力弘扬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标准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模范践行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真正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做一名优秀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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