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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17 17:34:45 来源:纪检监察室

信访举报指南

       

   一、受理范围

   1、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办理原则

   根据被检举、控告人的职务和举报内容,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纪依法办理举报件。

     

   三、检举、控告人的义务

   1、检举、控告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2、检举、控告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举报方式

   1、来信请寄:广西南宁市东葛路89-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  邮编:530023

   2、来访请到:广西南宁市东葛路89-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办公楼6楼纪检监察室      举报电话:(0771)5851505

   3、网上举报:gzyjcs[at]126[dot]com

     

    五、注意事项

   1、请检举、控告人留意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详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2、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反映处理结果。

   3、请检举、控告人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叙述明确,力求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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