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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申报2013年度广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1 17:41:58 来源:系统

医院各科室、仁爱分院:

   自治区卫生厅2013年卫生厅重点课题(医疗卫生适宜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现已开始申报,请认真阅读通知及相关要求,于2013年3月15日中午下班之前将申报书初稿交到医院科技部。根据文件规定我院申报限6项,如超项需进行答辩,答辩通过后再进行查新。如未超项3月15日下午通知查新。申请经费约2-4万左右。申请书终稿(一式六份)于3月19日交到科技部。未尽事宜请与我科联系。

   联系人:林元佳 内线:8680

             医院科技部

              2013年3月11

 

桂卫科教〔2013〕8号

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受理申报2013年度广西

医疗卫生适宜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的通知

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我区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提高临床诊治和卫生技术水平,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经研究,决定受理申报2013年广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支持项目和重点研究方向

   (一)优先支持项目。

   为了集中卫生科技资源,实现重点突破和跨越式发展,在同等条件下,面向基层研究开发和推广临床适宜技术的项目以及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建设)学科申报的项目给予优先立项。重点(建设)学科申报的项目需提供单位证明。

   (二)重点研究方向。

   1.疾病防治和诊疗技术规范、标准及新技术评价研究。

为进一步提升诊疗水平和医疗质量,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研究;开展临床诊疗新技术的评价研究,在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形成一批诊疗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优化治疗方案。

   2.重大疾病的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面向临床需求,与应用相结合,开展重要疾病的防治新技术、新方法研究;针对我区公共卫生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相关监测、检测技术研究。为重要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以及重要公共卫生问题的防控提供技术支撑。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项目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学术影响力,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单位在职人员,且是项目的实际承担人,年龄不能超过60岁(2013年1月1日未满60岁),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该研究领域具备相应工作基础和科研实力,主持过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三)申报项目必须具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近期将取得突破。

   (四)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广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同一申报单位相同内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也不能拆分另行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五)适宜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研究周期从2013年1月起,一般为2-3年,计划进度合理。

  三、限项申报

   (一)对个人限项。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主持1个项目,暂不受理已承担我厅重点科研课题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

   (二)对单位限项。本年度将根据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及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建设)学科数量限定申报项目数。各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可申报适宜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项目数M = 2+0.002N + 0.7N1。其中2为申报项目的基数,N代表本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卫生厅人事处备案人数为准),N1代表本单位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建设)学科数(以卫生厅文件公布的数目为准)。

   四、项目申报须提交的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项目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广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

   2.《广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

   3.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须提供由卫生厅认可的检索查新机构于2012年11月以后出具的科研项目立项查新报告。

   (2)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须提供有效的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原件),明确规定各自在项目中的分工、责任、权利、利益(如知识产权等)分享、研究经费分配比例及匹配资金投入比例等。

   (3)单位匹配资金的承诺书(原件),即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配套资金的承诺,且匹配资金不低于1:1。由项目申报单位提出并加盖公章。

   (4)以重点(建设)学科名义申报的项目,要求提供单位证明,并加盖公章。

   (5)文献综述。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的项目材料包括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两种形式。纸质版材料统一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申请书》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5份)。装订顺序为《申请书》——项目匹配资金的承诺书(原件)——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原件)——重点(建设)学科证明——立项查新报告或专利检索报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文献综述。

   2.《汇总表》(一式1份),由申报单位出具。

   3.申报项目材料打印、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应使用塑料夹、皮包装,封面(首页)应为纸质且内容格式与《申请书》封面一致。

   4.申报课题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属于保密的材料,按有关规定执行。

请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卫生厅科教处电子信箱(以单位名称为文件夹名)。

   五、评审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我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支持,并在自治区卫生厅政务公开栏及广西卫生信息网公示。

   六、项目申报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报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17:3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科教处1405室

   地 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      邮 编:530021

   联系人:唐小岚

   电 话:0771-2801460

   电子信箱:kjcgx@163.com

   附件:1.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适宜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请书(广西卫生信息网www.gxws.gov.cn科教处页面中下载

         2.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适宜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汇总表(广西卫生信息网www.gxws.gov.cn科教处页面中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2013年3月4日

通知及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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