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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申报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中医药民族医药继承创新工程研究项目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17 16:25:49 来源:系统

医院各科室、仁爱分院:

   自治区卫生厅2013年中医药民族医药继承创新工程研究项目现已开始申报,请认真阅读通知及相关要求。

   我院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中医药研究与开发类(含攻关课题和普通课题)项目的将初稿1份及其电子版于2013年2月4日前交到医院科技部,因涉及限项(我院攻关课题限1项,普通课题限15项)及春节放假问题,暂不查新。

   2.申报壮瑶医药研究与开发类、中壮瑶药制剂研发类、自筹经费类课题的于2013年2月16日交到医院科技部,需查新。

联系人:林元佳 内线:8680

通知下载:
关于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中医药民族医药继承创新工程研究项目的通知
             

医院科技部

              2013年1月17

桂卫中〔2013〕1号

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受理申报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中医药民族医药继承创新

工程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中医药民族医药继承创新能力,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始受理申报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中医药民族医药继承创新工程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中医药研究与开发类。

(含攻关课题和普通课题,此类课题仅限中医药研究,不含壮瑶等民族医药研究)。

   1.选题要求: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的,针对广西重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临床研究;中药质量标准研究;中医药基础理论关键问题研究。

   2.内容要求:研究思路要体现中医药特点;研究目标要明确;研究内容要针对解决目前中医药临床、科研中的实际问题;研究设计要严谨合理;研究方法要注重运用中医传统研究方法或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3.名额分配:攻关课题每个单位只限报1项;普通课题每个单位申报项不得超过附件3所列数额;其它申报单位限报2项普通课题。

   4.支持经费:攻关课题每项支持经费8万元左右,普通课题每项支持经费2-3万元左右。两类课题单位匹配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1的比例。

   5.研究周期:2-3年。

   (二)壮瑶医药研究与开发类。

(含壮瑶医药标准体系建设、诊疗技术、疗效评价3个研究专项)。

   1.要求:围绕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中的重点内容,重点支持开展壮瑶医基础理论的挖掘和整理提高研究、壮瑶医特色技法的规范化研究、诊疗方案的规范研究、疗效评价研究、壮瑶药标准研究等。

   2.名额分配:鼓励各单位积极申报,名额不限,择优支持。

   3.支持经费:每项支持经费8万元左右,单位匹配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1的比例。

   4.研究周期:2-3年。

   (三)中壮瑶药制剂研发类。

   1.要求:参照申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中壮瑶医药制剂批文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研究设计。

   2.研究产出:完成申报医疗机构中壮瑶医药制剂批文所需的全部材料,申报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批件。

   3.名额分配:鼓励各单位积极申报,名额不限,择优支持。

   4.支持经费:3-5万元/项,单位匹配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1的比例。

   5.研究周期:2-3年。

   (四)自筹经费类课题。

   1.选题要求:中医药民族医药基础、临床、药物研究和相关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开发技术研究。

   2.名额分配:各单位可择优推荐,不进行申报限项。历年已经承担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自筹课题者,尚未结题,本次不能申报。

   3.支持经费:经费自筹,总投入不得少于2万。

   4.研究周期:2-3年。

   二、申报须知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医疗机构(与区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的课题,第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广西境内注册的单位)。

   2.具有与课题实施内容要求相关的研发经历和研发积累。

   3.具有课题实施所需的资金、研发人才和技术装备等条件。

   4.具有课题实施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二)课题负责人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热心科技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信用。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掌握所在领域的科技经济发展状况,有较宽的知识面,在本领域内有较高的权威性。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也可申报)和课题实施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有与主持课题相应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4.熟悉科技项目(课题)管理,有从事与申请课题内容相关的研究开发工作经历和基础。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所主持的在研项目(课题)不超过2项(自筹课题除外),即2008年以来,主持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管理项目(课题),包括已完成但未结题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三)限项申报。

   1.课题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1个课题。

   2.同一申报单位相同内容的课题,不能重复申报,也不能拆分另行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四)每个课题必须提供经自治区科技厅批准的医学情报查新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三、申报办法与申报时间

   (一)申报办法。

   1.申报单位可通过广西卫生信息网“公告信息”栏(网址:http://www.gxws.gov.cn)获取申报通知、课题申报书格式、申报课题汇总表等资料电子版。

   2.《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专项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以A4纸打印一式6份,由申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送,同时提交电子版(以单位名称为文件夹名)发送至wstzgj[at]126[dot]com

   3.申报课题汇总表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以单位名称为文件名)。

   4.高等院校有关人员申报课题必须以其附属医院的名义申报(不占附属医院名额)。

   (二)申报时间。

课题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于2013年2月18日前报送至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

   邮 编:530021

   联系人: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罗 远

   电 话:0771-2825931

   E-mail:wstzgj[at]126[dot]com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专项申请书

   2.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专项申请课题汇总表

   3.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专项普通类课题申报数量分配表

   4. 有关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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