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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医学院出台本科理论授课教学材料管理规定促进临床课程建设

发布时间:2016-03-31 15:00:39 来源:系统

   329日,第一临床医学院印发了《本科理论授课教学材料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我院教师在对本科学生进行理论授课时,必须备齐授课课程的教学设计、讲稿、教学进度表、授课计划、学生名单、教材、教学课件和授课班级形成性评价方案及本堂实施情况八项教学材料。
   一般而言,教师的教学职责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一是搞好教书育人工作,教师要教好书,按照教学规律办事,取得好的效果,同时通过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作风教育,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并与教学管理部门交流教学信息和动态,共同解决教学活动中的各种问题;二是负责选用或申请编写符合相关课程(或教学环节)教学大纲要求的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指导书)或讲义;三是搞好相关课程(或教学环节)的资料收集、教学手段的更新、教学文件的准备和归档工作;四是负责所讲课程(或环节)的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包括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等;五是负责课堂和实习现场纪律的维护,对学生到课情况和实习参与情况严格考勤,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六是积极参加教研、科研活动以及生产实践,七是主动听取学生对本课程教学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一临床医学院要求授课教师在讲课当中备齐授课课程教学材料,不但是教研室对授课教师教学工作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要求,也是学校和医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基本状态的体现。通过检查教师授课档案材料,可以进一步了解教师讲课前,是否向学生明确交代本课程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包括教学内容安排、教学进程、辅导答疑、作业与习题、教学方法、考试方式、平时和考试成绩的评定及比例、本课程的参考书和参考文献等,同时也可以了解教师是否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授课,是否把握了课程教学的深度、广度和重点、难点,是否重视了理论传授知识和学生能力的培养。
   通知要求全体教研室、科室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认真对待、严格执行,确保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任务顺利完成。通知同时明确,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学督导组、二级督导员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若在检查中发现授课教师未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情形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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