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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广西医疗卫生系统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8 12:50:51 来源:系统

医院各部门及科室:
   请根据卫生厅“关于推荐广西医疗卫生系统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厅卫科教〔2012〕9号)”的通知要求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有意申报者请于2012年3月25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到医院科技部邮箱(
gzykjb[at]126[dot]com),以便汇总报批。


医院科技部  
2012年3月13日

 

关于推荐广西医疗卫生系统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厅卫科教〔2012〕9号)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广西医疗卫生系统专家库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在科研评审活动中,做到科学、有序、更多地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广西医疗卫生系统专家库的专家进行更新,现将推荐专家库成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为保证评审专家的质量,推荐的专家应符合如下条件:
   1、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正派、严谨,客观公正,责任心强。为人公道正派,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热心科技工作,积极参加评审活动,遵守评审纪律,不泄露评审情况、评审结果和候选人的技术秘密;
   4、有较广的知识面和较丰富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的阅历,熟悉本专业、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当前的科学技 术发展动态;
   5、熟悉医疗卫生科研管理相关政策,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
   6、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各种科研课题的评审,论证和技术咨询工作及有关活动;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推荐说明: 
  1、此次推荐无专业和名额的限制,请各单位按照推荐条件,严格把关;
   2、卫生厅对评审专家书面资料审核,符合条件的转入专家库;
  3、广西医疗卫生系统临床医学专家库成员推荐表与广西医疗卫生系统护理学专家库成员推荐表分开填写。
   三、其它:
   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上述原则,认真做好专家库推荐工作,推荐的评审专家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于2012年3月30日前报送我厅科技教育处。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卫生厅科技教育处联系。
   2、联系人及电话:唐小岚 0771-2803601  
      电子邮箱:gxkjjyc[at]163[dot]com
 
通知及附件下载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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