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您的位置: 首页 科学研究科研公告详细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自治区卫生厅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16 10:39:50 来源:系统

医院各科室、仁爱分院:

   自治区卫生厅2013年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现已开始申报,请认真阅读通知及相关要求,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5份)及其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于2013年2月26日前交到医院科技部。

联系人:林元佳 内线:8680

下载: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自治区卫生厅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的通知

             医院科技部

              2013年1月16


自治区卫生厅关于组织申报
2013年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的通知

桂卫科教〔2013〕1号

各市卫生局,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卫生厅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充分调动医疗卫生单位及科技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多渠道筹集科研经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快我区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步伐和医疗卫生技术的推广。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自治区卫生厅2013年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课题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科学技术研究政策和医疗卫生科技研究的有关政策。

   (二)选题范围。

   1.开发、引进、推广应用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新技术、新成果、新方法的研究;

   2.公共卫生管理策略、卫生经济政策的研究;

   3.针对广西重大疾病、常见病、慢性病、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传染病预防控制的研究;

   4.促进临床诊治、康复、职业病防治、卫生服务技术质量改善,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提高,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创新等方面的研究;

   5.有显著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的医药卫生相关研究。

   (三)课题负责人必须是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57周岁。

   (四)申报课题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研究思路清晰,研究的内容和目标要明确具体,研究设计要严谨合理,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可行。

   (五)具有必备的课题研究条件、技术研究力量及经济实力。

   (六)技术研究周期从2013年1月起,一般为2-3年,最长不能超过5年,计划进度合理。

   二、申报程序与受理时间

   (一)申请者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请书(合同书)》(见附件1,可从广西卫生信息网-科教处栏目下载电子版)。

   2.经自治区科技厅批准的广西科技成果检索查新机构于2012年11月以后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3.有关研究课题的《文献综述》及前期研究的论文等有关资料。

   (二)申报课题材料的打印、装订等要求。

   1.申报课题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课题申请书》→《科技查新报告》→《文献综述》等有关资料。

   2.申报课题材料打印、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封面(首页)必须为纸质且内容格式与《课题申请书》封面一致。

   3.申报课题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属于保密的材料,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送要求。

   1.课题申报材料一式4份,由课题申请者提交相关材料给申报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自治区卫生厅科教处。

   2.请各申报单位出具一份《申报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自筹经费科研课题汇总表》(见附件2,Excel格式)。

请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卫生厅科教处电子信箱(以单位名称为文件夹名)。

   (四)受理时间。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广西卫生厅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桂卫科教〔2007〕43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将纸质材料及其电子版于2013年3月1日前统一报送自治区卫生厅科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

   邮 编:530021

   联系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科教处 唐小岚

   电 话:0771-2803601

   E-mail:kjcgx[at]163[dot]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2013年1月8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自治区卫生厅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的通知
返回手机版
医院导航 就医须知 预约挂号 查询缴费 健康体检 官方微信
智慧医院 智慧医院 医院微信订阅号 医院微信订阅号
纪检举报 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