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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外送样本检测项目需求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0 11:22:11 来源:检验科

为满足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样本检测业务需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资质的外送样本检测机构参与需求调研,以助力医院更精准地开展相关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踊跃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调研项目概述

本次调研聚焦于“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外送样本检测服务项目”,旨在了解市场供应能力,为后续合作奠定基础。

二、相关定义

外送样本检测,系指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因技术平台、资源配置、成本效益或质量管理等需要,将规范采集的样本,依据国家生物安全及样本运输相关规范,外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医学检验机构(涵盖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等,下文统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结果用于辅助临床诊疗的行为。

三、参与调研机构资格要求

(一)合法运营资质:检测机构须是医疗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执业范围包括医学检验及病理诊断项目。

(二)质量体系认可:检测实验室须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现行有效的ISO15189医学实验室认可证书。

(三)服务经验:须具备为国内三级甲等医院、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直属医疗机构、国家医学中心或国家公共检测平台提供检测服务的相关经验(提供至少一类机构的服务业绩证明即可)。

四、需提交的调研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执业范围须包含医学检验及病理诊断)。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ISO15189质量体系认可(CNAS认证)证书复印件。

(五)2023年1月1日以来,在三甲医院、省级以上医疗机构、国家医学中心或国家公共检测平台检测服务的业绩证明复印件。

(六)其他资质证明(若有,将作为优选评估参考):

6.1 具备《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GB/T 28842-2012国家标准达标企业资质,或同等冷链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6.2 二级及以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证明。

(七)若申报的检测项目中涉及中国人类遗传资源保藏、出境、国际合作等活动的,须提供已获得的相应行政许可批复文件复印件。若涉及基因测序等特检项目,须提供:

7.1 相关检测项目所使用的试剂盒及仪器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7.2 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关技术准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若该检测项目有明确规定的)。

(八)依据附件1:“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外送样本检测服务项目需求调研表”,制定服务方案,涵盖但不限于:样本检测技术要求与方案、人员资质与配备、拟投入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样本接收流程(含采集、储存、交接、运输)、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报告回传流程(含检验报告质量要求、报告时限、危急值报告要求、结果发放与解释)、特殊及剩余样本处理、数据安全与归档、保密责任,以及供应商认为需额外提供的方案。

(九)服务模式要求:为确保服务质量与溯源体系完整,本院在后续合作中原则上要求中标机构独立完成核心检测环节,不接受非必要的二次分包。检测机构应根据附件1对可检测项目进行单项报价,无法检测项目需备注说明。报价时,若检测机构尚未向医保局备案,可先自主定价,最终结算价格以医保局备案价格为准(依据桂卫规〔202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外送样本检测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

(十)若具备本地实验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调研旨在为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了解市场情况提供参考,不构成招标或采购承诺。

(二)参与调研的检测机构必须确保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我们将严格保密参与调研企业的资料,仅用于本次调研目的。

参与调研的检测机构请于2025年11月21日 17:00前,将调研资料电子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linhs[at]gxtcmu.edu[dot]cn。

联系人:林洪升

联系电话:13877131024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89-9号

六、公告发布渠道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外送样本检测服务项目需求调研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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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外送样本检测项目需求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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