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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01 09:03:06 来源:行风办建设管理办公室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全区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医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卫生的相关指示以及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行风管理要求,规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增强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我院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动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医院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医疗卫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完善医德医风教育体系,使遵守和执行《九项准则》成为全院工作人员的自觉行为,形成守规矩、拒腐蚀、讲奉献、能担当的卫生健康行业新风尚。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机制

1. 强化责任意识。医院领导班子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落实《九项准则》的重要意义,切实承担起落实《九项准则》的主体责任,把贯彻执行《九项准则》作为落实“管行业必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行风管理的重要内容。

2. 明确实施对象。医院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在院内提供服务、接受医院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应当依据《九项准则》有关要求,服从管理、严格执行。

3. 建立完善机制。完善落实《九项准则》的院内各项制度规范,建立相应管理机制。结合《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确保标准清晰、措施可行、惩处得当、针对性强的前提下,推进《九项准则》方案的落实。

(二)强化督查落实,查处违规行为

4. 开展自查自纠。对各科室(部门)遵守《九项准则》情况进行自查,重点对非法商业提成、欺诈骗保、不合理诊疗、违规接受捐赠、泄露患者隐私、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牟利、破坏就医公平、收受患者“红包”、收取回扣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5. 加强检查督查。将《九项准则》内容纳入廉洁从业行动计划、不正之风整治等行风专项以及日常检查工作内容。要切实发挥行风专项督查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各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违反《九项准则》的行为。

6. 做好监督反馈。完善社会监督制度,畅通反馈渠道,在医院门诊、病区等显著位置公布《九项准则》内容和违规监督举报方式,对群众实名反映的违反《九项准则》的有关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并及时处置、反馈,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

(三)强化约束考核,严肃处理追责

7. 健全考核制度。将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项准则》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重要考核依据。

8. 严肃纪律要求。对违反《九项准则》的医疗卫生人员,视情节依法依规依纪予以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动态掌握《九项准则》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对落实《九项准则》不彻底导致出现严重问题的及(或)对于违反《九项准则》行为多发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其他严重后果的科室(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或)科室(部门)负责人责任。

(四)强化教育培训,做好宣传引导

9. 抓实宣传教育。要高度重视《九项准则》的学习宣传工作,深刻认识《九项准则》的重要意义,明确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安排。自《九项准则》下达之日起,迅速传达至每一位职工,要将把《九项准则》纳入新员工岗前教育、业务培训、入职晋升前培训等各级各类执业培训教育活动,确保全部覆盖、全体动员、全员知晓,奠定好《九项准则》执行实施的工作基础。

10. 加强宣传引导。用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全院职工学榜样、明底线、守纪律。要充分运用医院官方网站、智慧医院公众号等多种网络媒介形式,宣传遵守《九项准则》的先进事例,进一步强化廉洁从业文化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从业氛围。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完善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九项准则》的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九项准则》的主体责任。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细化《九项准则》工作任务,在学习培训、考核考评、结果运用等方面落细落实,做到与医院中心任务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形成个个遵守、人人参与的廉洁从业氛围。

每年度结束后的次年前5个工作日内,由行风建设管理办公室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分别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九项准则》印发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同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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